法制网讯 (记者 王芳) 针对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立法与监管的问题, 5月8日,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基础理论研究会在京举办“中国互联网竞争与监管研讨会”,并发布我国首部《中国互联网竞争与监管蓝皮书》(下称“《蓝皮书》)。 《蓝皮书》建议,在司法实践中适用“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
《蓝皮书》称,互联网经营者不得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即使是出于保护网络用户等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特定情况下不经其他互联网产品或服务提供者同意,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运行,也应当确保干扰手段的必要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