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实施报告》首发式暨“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社会建设”研讨会6月7日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公安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法律出版社等部门和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中央各大媒体嘉宾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十位代表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社会的概念和内涵,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社会建设的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念、价值和实施路径,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框架结构、动力机制、实践困境及其克服等问题做了主旨发言。
我校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教授作了题为《以法治和互联网的思维协同实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旨演讲。王教授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涉及到一系列的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制度和程序,不但包括规范行政行为,还包括规范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王教授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强调法治的力量,但是在互联网时代,政府、市场、社会三大主体,已经不是主体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而是基于共同利益和目标的伙伴式关系,国家必须高度重视三大主体之间的平等协商与合作共赢的治理结构。同时,应当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手段构建事先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治的社会治理风险预警体系。法治的力量必须与互联网相融合才能发挥出极致的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