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王春晖教授接受IT时报专访,建议组建“国家网络公司”
发布时间: 2013-12-25 浏览次数: 158 文章来源: 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

 

我校王春晖教授接受IT时报专访,建议组建“国家网络公司”

来源:《IT时报》(20131216  04版)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以市场为源动力,驱动全面改革。历经三次重大重组,电信业将如何进行再次改革?对此,《IT时报》记者专访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春晖教授,从顶层设计层面提出了独到的专家观点,一是中国基础电信业改革的最优选择是建立混合所有制的产权制度,基础电信业一定要抓住这次改革的历史机遇,在构建混合所有制产权制度上有大作为;二是基础电信业应实现“网业分离”,要把基础电信网络剥离出来,甚至广电网络,由国家专门组织一个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国家网络公司”。

“我国的前三次电信重组,都是国有企业的再重组,只打破了企业和厂商界面,但国有制产权的根本没有被击破。”王春晖教授说,运营商之间很难形成有效的电信市场竞争,一元化的产权结构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三大运营商股权结构单一的现状,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同时,容易在国有企业间形成恶性竞争。从国际电信业的产权结构看,国外电信企业已经意识到单一产权结构带来的弊端,目前,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在内的五十多个国家的电信业,都已经引入了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世界范围内的电信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此次三中全会深刻地阐明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产权模式”,明确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王春晖教授说,“举例来说,百度、腾讯就可以与中国移动交叉持股,只要保证公有制主导、控股地位,通过上下游产业链之间的交叉持股,达到不同产业链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就能最终融合为一体,是形成新型电信产业的动态发展过程,实现‘多赢’。”

谈及国有企业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王春晖教授认为网运分离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传统电信业的一大特点是网业一体,电信运营商既是网络提供商,也是服务提供商,这样的模式在特定时期是有好处的,能在安全、服务层面提供一定保障。但其带来的问题也很多,第一垄断,第二妨碍创新,第三重复建设,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实现网业分离。”

“要把基础电信网络剥离出来,甚至广电网络,由国家专门组织一个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公司,例如就叫‘国家网络公司’,其本身具有垄断属性,但业务向全社会开放,由业务运营商支付公平的接入费,民营也可以申请,并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

王春晖教授认为,“网业分离的好处是,既业务开放了,又实现了自由竞争;也避免了重复建设,体现了服务的专业性。对市场的影响是非常良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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